人物專訪(貳):審計部副審計長林慶隆學長

圖文/黃鴻銘

文章附圖

審計部副審計長林慶隆學長,民國六十六年畢業於逢甲大學銀行保險系夜間部。林學長來自於彰化鄉間,是一個苦讀出身的鄉下小孩。在逢甲大學求學期間,半工半讀,認真學習的態度與負責盡職的工作精神,深獲學校師長及審計部長官的認同與賞識。林學長憑藉著堅強的毅力,在人生的路途上勇往奮進,不斷的學習與成長,足為逢甲後進之楷模。

林學長任職於審計機關三十年,歷任台灣省審計處科長、副處長、台灣省台中市審計室主任、高雄市審計處處長。任職審計部審計官兼第五廳廳長期間,掌理財物審計、負責政府重大工程採購之稽察,悉心策劃財物審計方向,改進審計技術與方法,加強推動績效審計及合法性審計,力促政府健全採購制度,提高重大建設執行績效。

多年來,林學長落實審計制度之改革,加強考核重大建設執行績效及改進審計技術方法,各項稽察工作成效顯著,深獲長官賞識,民國八十八年獲選模範公務人員。並於民國八十九年被拔擢升任審計部副審計長。林學長自律甚嚴,對工作始終抱持著責任感與感恩的心。他並勉勵逢甲後進勤能補拙,莫忘時時鞭策自己,以下是本刊民國89年11月21日於審計部所作的專訪紀要:

問:請學長談談您在逢甲大學時的求學生活。是否有那些師長讓您印象特別深刻?
答:我是一個鄉下小孩,彰化高商畢業後,民國五十九年普考及格進入審計部工作;六十一年考入逢甲大學銀保系夜間部,六十六年畢業後,再回學校修了一年會計學分。我在逢甲大學時,半工半讀完成學業,當時審計機關很多外勤工作,上課很趕。記得一年級的時候,導師陳蒼和教授令我印象深刻,他常鼓勵夜間部的學生,不要妄自菲薄,並以自身為例,給了我很大的啟示,大二那年我通過了會計審計人員高考。陳蒼和老師對我影響很深,學校畢業後,我們都還保持著聯繫。

問:請敘述您的公職生涯與在審計部的專業領域。
答:審計權為監察權之一,由審計機關行使;審計機關主要掌理事項,係辦理政府各機關財物審計事務;監督各機關預算執行,考核財務執行效能。政府審計制度的設立,是民主政治主要的一環,促進政府財務公開、考核財務效能,稽察財務上的違失。

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審計權,遇有財務上違失或效能過低等失職情事,除通知該機關長官處分者外,涉及刑事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,或報告監察院依法處理。

我在審計部工作期間,歷任台灣省審計處科長、副處長;台中市審計室主任、高雄市審計處處長、審計部審計官兼第五廳廳長。工作期間,落實審計制度改革,使政府採購之審計,由事前稽察轉變為隨時稽察,督促行政主管部門完成政府採購法立法,促進政府健全採購制度。在其他方面,則加強考核重大建設執行績效及改進審計技術與方法,嚴密各項稽察工作。民國八十八年獲選模範公務員,並蒙總統召見。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七日起擔任審計部副審計長職務。

審計機關很能讓人發揮工作潛力與深度。我在審計部工作三十年,很幸運進入好機關,也遇到好長官。

問:身為一個審計人員,必須具備那些特質?
答:第一,要有專業知識;第二,要有超然客觀的態度。

審計工作很吃重,審計機關目前有審計人員六百多人,要負責全國八千多個單位,每位審計人員約分擔監督十一至十二個單位,全年須審核政府財務收支約十六兆元,每位審計人員平均審核二五○億元左右。

問:對有心踏入審計工作的學弟妹們,有什麼建議?
答:進入審計機關的管道,可透過政府考試。審計工作涉獵的範圍很廣,不只需要會計審計專才,對擁有土木、建築工程等科專長的學生也都歡迎加入。

目前校友在審計部服務的人不少,且都有良好表現,並有多位學長正擔任廳處長的要職。

問:最後,請談談您的工作理念與家庭生活,及對學弟妹們的期許。
答:我是一個平凡的鄉下人,抱著責任感與感恩的心情,對工作全力以赴。我的工作理念就是要時時鞭策自己,對事情要有責任心。我以自身的經歷來勉勵在校或剛出社會的學弟妹們:勤能補拙,只要努力下功夫,凡事都會有收獲。當然尋找工作時,興趣也是非常重要的。

這些年來,我在工作上令人安慰的是,有個很好的內助,我的太太是全心投入家庭工作,勤儉持家,我的居家生活很簡單,卻很溫馨。我有六個小孩:大女兒中興大學中文所畢業,現在在嶺東技術學院當老師;二女兒實踐大學社工系畢業,現任職於市政府社福單位;三女兒師大中文系畢業,現就讀中正大學中文研究所;四女兒現就讀中原大學會計系;另外兩個是男的,老五就讀交大資訊科學系三年級;老六就讀台大昆蟲系。

我現在最快樂的事就是每周末回彰化與家人團聚。

•民國36年生。

學歷及考試:
•私立逢甲大學銀行保險系學士。
•私立朝陽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碩士。
•私立東海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結業。
•民國58年普通考試財政金融人員優等及格。
•民國63年高等考試會計審計人員中等及格。
•民國81年會計師檢覈及格。

得獎:
•民國88年獲選模範公務人員,並蒙總統召見。

經歷:
•民國59年任審計部核計員、審計員、審計部台灣省審計處審計。
•民國68年任審計部台灣省審計處審計兼科長、稽察兼科長。
•民國75年任審計部台灣省審計處審計兼副處長。
•民77年任審計部台灣省台中市審計室主任。

•民國79年任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處長。
•民國83年任審任計部第五廳廳長。

現任: •89年7月17日起接任副審計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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